香港 (2018年3月29日) -香港護鯊會今天發佈最新「Beyond CITES 魚翅貿易規管建議」報告,並邀請梁繼昌、葛珮帆、許智峯等三位立法會議員出席討論。報告比較分析世界各地法規,並就本地情況提出4大建議,冀香港能進一步負起國際鯊魚保育責任。
香港護鯊會總幹事周婉蘋表示:「香港雖有跟隨國際公約CITES規管共12種魚翅的進出口貿易,但在本地層面卻全無監管,連基本消費數據亦欠奉。以香港在魚翅市場的重要性,極需要『落重藥』,才能真正負起國際公民的責任。」
香港護鯊會委託法律顧問Global Right Compliance比較加拿大、南非、歐盟、馬紹爾群島、阿聯酋、美國、印度等主要鯊魚進出口國家其魚翅貿易相關的政策與法規。結果顯示多個國家均有就CITES以外以本地法例實施更多的規管,以更有效保育鯊魚。
報告從鯊魚保育名單、標籤制度、資料保存記錄、進出口制度,以及食物安全規管等方面比較分析,例如將更多瀕危或受威脅品種列入保育名單或參與有更多鯊魚保育名單的公約。多國亦針對禁止割鰭棄身訂立多項相關法例,反觀香港卻未有任何政策與國際接軌。在魚翅消費方面,多國都對魚翅產品有包裝說明的規範,包括說明鯊魚品種的學名,或要求保存銷售紀錄。
香港現時仍為世界最大魚翅貿易中心,佔全球貿易量約50%,2017年共進口魚翅約5000噸。雖然近年國際間對鯊魚保育已有共識,但華人社會對魚翅的龐大需求仍將多種鯊魚推向滅絕。早前就有研究顯示香港的市面就有高達76種魚翅,其中近三分一屬瀕危或受威脅物種*,但只有12種魚翅的進出口受許可證制度規管。
報告亦總結出適用於香港情況的四大建議:
1)進出口須申報鯊魚品種及來自人道捕獲方法;
2)對非「公約」表列鯊魚實施出口管制;
3)強制或自願性質的生態標籤;
4)認證及評級系統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已將保育瀕危鯊魚品種和管制買賣鯊魚魚翅的事宜列為待議事項,將於本年度第二季進行討論。委員會主席陳淑莊連同委員會成員梁繼昌、葛珮帆、許智峯等,均認同香港在鯊魚保育上的特殊性及重要性,並支持香港應進一步規管魚翅貿易並減少本地消費。幾位立法會議員將繼續跟進,希望能盡快跟政府相關部門討論各項建議 。
香港護鯊會促請政府參考報告內容及建議,配合立法會盡快討論相關政策,從而更有效監管及減少本地瀕危物種的消費。
*包括來自鯊魚、鰩總目及銀鮫目的魚翅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