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護鯊會是致力於保育鯊魚的註冊慈善團體。隨着人類對鯊鱼產品的需求日漸增多,很多鯊鱼品種正不斷減少,甚至頻臨絕種1。鯊鱼的消失將威脅到精密的生態系統,因它是食物的重要來源,更是調節氣侯的主要元素。
我們旨在提高香港市民對鯊魚保育的意識,針對不可持續發展的捕鯊方法,並支持減少使用鯊魚製品。
每年,全球至少有七千三百萬條鯊鱼被獵殺,並製成魚翅和相關產品;而其中佔全球百分之五十的產品是運來香港銷售2。香港護鯊會相信只單靠一小撮人去關注此事是很難作出有效的影響力,因此,我們在此呼籲各位立即行動救救全球鯊鱼,少吃用鯊鱼產品以減低香港的消耗量。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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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甚麼是捕鯊割鰭?
由於百分之九十五的鯊魚身體是不值錢的,捕鯊割鰭就是指捕獲鯊魚後,割去魚鰭(即魚翅),再把垂死的鯊魚「放生」的慣常做法。這做法是為了為漁船騰出空間存放更多貴價的魚翅。
2. 為甚麼「捕鯊割鰭」殘忍?
被割去魚鰭後放回海中,鯊魚雖然還未死,但根本再無法游動和呼吸,只能慢慢窒息而死。所以「割鰭」是十分殘忍和不人道的。
3. 為甚麼捕鯊割鰭是不可持續的生產模式?
這是因為捕鯊者割去魚鰭後,便把鯊魚放回海中,讓漁船騰出更多空間,以存放更多魚翅,亦即是,有更多鯊魚遇害。鯊魚的繁殖率非常低,根本無法趕上每年的死亡數目。
鯊魚在世界上存活了4億年,但在這15年間,過分獵殺令牠們的數字銳減1。
1 http://www.accessmylibrary.com/coms2/summary_0286-30170370_ITM
4. 應怎樣理解「可持續性」?
可持續性是指滿足現時需要,而不犧牲下一代滿足同樣需要的機會。以鯊魚為例,可持續性是指不過分捕撈,令鯊魚不致絕種,好讓海洋生態生生不息。
5. 每年有多少鯊魚被捕殺?
2000年至2010年間,科學家估計捕撈和鯊魚死亡的數字約為:每年一億隻。
包括已報告及未報告的上岸量(landings)、拋棄物(Discards)和割鰭棄鯊(shark finning)
Source: Worm et al., 2013
6. 為什麼鯊魚不能加快繁殖,以追趕流失率?
作為海洋食物鏈的頂層捕獵者,鯊魚的數目自然比較少。相比其他魚類,鯊魚的成長較慢,成熟期較長;以雌性大西洋灰色真鯊為例,牠們要到20歲才有繁殖能力。再加上鯊魚每胎產量偏少,懷孕期又很長,更不是每年都會生產 ─ 例如白斑角鯊的懷孕期就長達兩年(是世界上懷孕期最長的動物)。由此可見,面對過分捕獵,要鯊魚加速繁殖來應付,簡直是天方夜譚。
7. 把整條鯊魚捕撈,是否就符合可持續發展原則?
不。有些國家已經立法,魚鰭要連著鯊魚魚身才可捕撈上岸。這雖然可以控制被捕撈的鯊魚數目,但不足以保護鯊魚。例如,在公海或一些私人港灣,捕鯊情況難以監控,仍有不法之徒將魚鰭和鯊魚偷運上岸。所以,有指確實的捕鯊數字應比估計的多很多。無論是整條鯊魚被捕撈或只取魚鰭,很多鯊魚品種已經面臨絕種威脅;加上現時並沒有可持續的鯊魚漁業,鯊魚製品的買賣應全面停止。
8. 可人工養殖鯊魚嗎?
由於鯊魚的繁殖能力太低,截至2011年初,全球都沒有商業鯊魚養殖場。所以,鯊魚不可與其他有商業漁業的海洋生物相提並論。
9. 鯊魚是否正面臨絕種威脅?
是。根據《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紅色名錄2010》,全球最少143個鯊魚品種已即將或正在面臨絕種威脅(即絕種風險達「極危」、「瀕危」、「易危」級別)1。即使近年世界各地環保組織歇力遊說各國政府定立鯊魚保育方案,截至2011年,全球只有3種鯊魚 ─ 大白鯊、鯨鯊及姥鯊受國際貿易公約保護2。
1根據《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紅色名錄2010》
2《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2009
10. 為什麼要保護鯊魚?
主要原因是鯊魚維持海洋生態平衡的角色無可取代。海洋生態系統複雜而神秘,鯊魚的消失對整個系統的影響實在無法估計。例如,在美國大西洋海岸有過百年歷史的扇貝(即帶子)養殖場,就是因為鯊魚被過度捕撈而無法維持。長久以來,鯊魚捕食牛鼻鱝(俗稱魔鬼魚),而魔鬼魚則捕食帶子。由於鯊魚數目銳減,魔鬼魚因失去天敵而數量暴增,導致帶子數量也直線下降1。
海洋除了供給我們食物,還調節地球的氣候和供應70%氧氣,可見海洋資源的重要性。所以,一切有機會影響海洋生態平衡的風險,我們都有責任避免。
另外,隨著生態旅遊的發展,鯊魚保育也有其經濟效益:浮潛和潛水愛好者願意付出高昂費用,以一睹鯊魚在自然棲息地的生活;其中澳洲寧格魯珊瑚礁的鯨鯊旅業估計價值1千萬美元。旅遊業是很多國家賴以為生的收入來源,馬爾代夫就是一個好例子,當地與鯊魚暢泳的項目為國家帶來230萬美元的收益。菲律賓的當素也正迅速發展觀賞鯨鯊的產業2。
1《鯊魚的消失對海岸線上的海洋生物的連鎖影響》,2007,美亞等著
2http://www.wwf.org.ph/templates/wf/downloads/publications/DonsolCaseStudy.pdf
11. 為什麼人們對魚翅的需求不斷增加?
食用魚翅,早在宋朝年間(公元前960-1279年),已是財富和身分地位的象徵, 只是供皇族及達官貴人享用的珍品。只是近年,隨著捕魚技術的進步,加上經濟迅速發展(尤其在中國和香港),食用魚翅的風氣逐漸普及。魚翅一般用在婚禮或宴會中宴客,以示身分地位,也是對賓客的尊重。一個婚宴少說也有二百多位客人,所消耗的魚翅何其多!而企業/機構的周年晚會和農曆新年期間的春茗等等,菜單上也必定有魚翅。在香港,越來越多公司及機構已承諾支持「無翅宴會」,藉以履行企業社會責任。
12. 香港護鯊會希望透過什麼方法,改變這種根深柢固的中國傳統思想?
本會透過向香港市民灌輸鯊魚正面臨絕種危機的訊息,讓他們知道,護鯊並不是針對中國傳統文化,而是關乎可持續發展的理念。社會風氣正在改變,越來越多香港人覺察到保護環境的重要。有些人熱愛大自然、愛護動物;也有些人為了自己和下一代的將來,挺身保衛天然資源的健康 ─ 這當然包括我們的海洋。香港護鯊會深信,香港人知道鯊魚瀕危的事實後,一定會停止對海洋資源的破壞,並支持保育。我們相信香港人一定會把握這次機會,做個好榜樣,向中國,以至全世界宣揚愛護地球資源的重要性。
13. 魚翅不是對皮膚和關節有益嗎?
魚翅的營養和醫藥價值,根本沒有科學根據。被標榜為有效修護關節,甚至治癌的鯊魚軟骨素,未經醫學驗證;含有鯊魚軟骨成分的健康食品的效用,更不被任何國家的食品及藥物管制局承認。倘若鯊魚真的可以醫治頑疾,人類就更應該為下一代,好好保護牠們免遭滅絕。
14. 為什麼有指魚翅其實對身體有害?
海洋環境污染令海水中的水銀毒超標。水銀的毒性很高,會影響男性生殖能力和胎兒在母體的發育。有研究顯示,大部分海產已受到水銀毒污染,而作為海洋食物鏈的頂層捕獵者,鯊魚無疑成了最大的受害者。一些深海鯊魚品種的肌肉、魚卵、肝和腎臟內,更被發現有重金屬殘餘。一項在香港進行的研究發現,男士體內的水銀水平與生育能力下降有直接關係1;而美國食物及藥物管理局更呼籲孕婦避免進食鯊魚及其製品2。
但由於不同水域的污染程度不一,有關鯊魚體內的水銀毒含量仍具爭議性。由科學研究得知,水銀會累積在蛋白質和脂肪之中;但是否會在軟骨中(即魚翅)積聚,卻沒有真憑實據。更多人關注到的反而是,魚翅被割下後所經過的反覆漂白和晾乾處理,會否對健康造成損害。
對於香港護鯊會而言,停止食用鯊魚製品不是為了健康,而是為了其可持續性。
1《香港人吃魚與體內水銀和有機氯化物水平的關係》,Chemosphere, Dickman, M.D. 與 Leung, K.M.C著
2 http://www.cnn.com/HEALTH/indepth.food/meat/seafood/shark.mercury/index.html. Retrieved 23 May 2010.
3http://www.wildaid.org/index.asp?CID=8&PID=485&TERID=421
15. 鯊魚不是對人類造成莫大威脅嗎?
不!鯊魚總是令人望而生畏,但牠們無故襲擊人類的事件卻少之又少。2010年,全世界只有79宗鯊魚無故襲擊人類的案件,當中只有6宗死亡個案1。鯊魚實在並不如想像中恐怖。在美國,被閃電撃中的機會,比被鯊魚襲擊致死的機會高30倍2。世界各地到海灘的泳客,被鯊魚襲擊受傷,比脫水、被水母螫傷、曬傷、甚或駕車往返海灘途中發生意外的機會還要低。
1國際鯊魚攻擊檔案
http://www.flmnh.ufl.edu/fish/sharks/iaf/2010summary.html, 2010
2佛羅里達州自然歷史博物館
http://www.flmnh.ufl.edu/fish/Sharks/attacks/relarisklightning.htm
16. 捕鯊割鰭合法嗎?
一些國家已立法禁止在海中心只割下魚鰭,便把鯊魚身體放回海中的做法。這類法例監管鯊魚上岸時,魚鰭和魚身的比率 ─ 例如魚鰭只可佔魚獲百分之5的重量,其餘必須是魚肉。由於魚鰭的重量其實不足整條鯊魚的5%,有人質疑這個比率太寬鬆(換句話說,如果將比率定於5%,捕鯊者仍有空間進行捕鯊割鰭,把魚鰭的比率拉到最接近5%)。但無論魚鰭上岸時要否連著魚身,照目前情況看來,鯊魚的被捕殺的數字遠超於可持續發展的水平。
歐洲:2003年,歐盟通過議案禁止捕鯊割鰭活動,但同時接受特別許可證申請。 魚鰭和魚身的比率,以及特別許可證的安排,均被視為這項議案的漏洞。
美國:2010年,總統奧巴馬簽署了鯊魚保育法案,禁止海中捕鯊割鰭活動,又規定魚鰭上岸時必須連著魚身,並且與魚身的重量達到一定比率。
除了禁止捕鯊割鰭的惡習,世界各地陸續推行魚翅製品禁售的議案。這些地方包括夏威夷、關島、馬利安納群島,而美國加州也在2011年10月正式通過法案。
17.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有助保護鯊魚嗎?
不。《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只管制各國之間瀕危野生動植物種的買賣。當一個物種被列入瀕危名單,國與國之間的貿易就會受到管制;而各國對該物種的保護,就不在公約的管轄範圍內。雖然多種鯊魚已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列為瀕危,但只有3種受《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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